星期一, 3月 07, 2011

小品----慈善

慈善, 一種不望回報的奉獻. 令被授者從心靈及物質上得到受益. 每逢星期六, 街上都有大大小小的義工, 為非弁利機構籌款. 他們在不同地方賣旗, 路口, 班馬線, 地鐵站口等等. 不過, 細心觀察, 就發現每次籌款機構策略都有些問題, 好似人數方面, 有時整街都是義工, 有時候卻只見到有兩個義工. 義工們分佈的位置, 有時整條街由頭到尾都站著義工, 有時整條街一個也沒有, 令人莫名其妙.
慈善機構與一般企業有什麼不同? 不論那一類產業, 企業透過投資轉化為收入, 收入扣除投資及稅項餘下的就是利潤; 而慈善機構則是以募捐形式獲得收入, 過程中可見捐款者是自願性, 並不會有實際得益. 相反, 一般商業為主的企業, 需求者都是以合理, 或認為得益更多的條件下, 用某種方式進行交易, 這過程供需雙方各有得益. 因此, 人們對慈善機構理解有些誤差, 認為其收入是望天打卦, 所以不需要有效的管理. 其實, 慈善機構更需要審慎的財務管理, 還要有完善的成本控制.
就以賣旗為例, 宣傳費一定不會少, 但因為是慈善機構宣傳, 所以往往會有優惠, 甚至是免費. 接著是機構裡的工作人員, 這些不是義工, 負責統籌活動, 聯絡, 還有把買旗用品送到各義工單位. 那些旗子, 還有放錢的旗袋, 這些可說是銷售的產品. 最後是銀行費用, 即是計算款項及存入其機構戶口. 不過, 一般銀行都不會向慈善機構收取費用, 因此可以撇開它. 在這裡可見, 慈善機構直接成本(Direct Cost)就是買旗用品, 義工成本是零, 但是賣旗用品取決於義工人數, 換句話說, 買旗用品既是直接成本, 亦是可變動成本(Variable Cost). 加上其他間接成本(Indirect Cost)好似, 機構工作人員, 廣告費, 那麼, 要把善款最大化, 關鍵便是在買旗用品和義工人數手上.
賣旗人數, 不是越多就越好. 因為多一個義工, 買旗用品便要多一份, 那成本又會高一點. 而買旗用品只會用半日, 半日過後, 那些旗便變成死貨(Dead Inventory買不出的貨物), 所以為了把死貨減至最低, 我們要把義工分配到街上最理想的位置. 例如十字路口各個行人道, 直街街頭及街尾, 地鐵站多人出入的站口, 大型地標性商場出口, 馬路附近. 人數方面, 至少三人一組最理想, 而在人流多的地方, 三四組人就可以了. 上述所列, 未免過於簡單籠統, 不過要控制成本卻是事實的方向, 聰明的人一定能令活動盡善盡美, 籌得更多善款, 幫到更多的人.
每年在香港籌到的善款, 至少有幾十億元, 但卻有一種以錢代勞的感覺. 香港人做義工的動力個人認為並不積極, 尤其是年青的人. 對富有的人來說, 損款是為了名氣, 是有目的的, 不是純粹為幫助需要的人. 老實說, 自己也未嘗不是呢? 捐款, 只為少交稅. 認為與其給政府浪費, 倒不如自己捐出去慈善機構處, 至少清楚知道, 捐出的錢真的有用. 不得不承認這種動機不良的捐獻扭曲了慈善的原意, 但有那種事是沒有目的而做的呢? 人是貪婪的. 為了私慾而有目的的去做某些事, 就是有了這點才令人有野心, 有動力去做事, 只要不是犯法, 不損人的, 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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