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會三十五週年, 開了三千五百萬金多寶, 可是卻把每注金額提高到十元, 認為把投注額提高, 投注額只降低幾個百分比. 觀察加到十元一注後的六合彩投注額, 如我所料, 明顯減少十五至二十多個百分比. 其實這結果不難預測. 馬會對收入一向緊張, 下降一兩百分點也如熱窩上的螞蟻. 也許, 作為香港最大慈善機構, 收入下降意味投入慈善基金也會少, 不過以此借口把六合彩投注加倍, 我不敢苟同.
要搞清楚, 我不是為賭徒發聲, 雖然我也是六合彩的捧場客, 我是有理據的. 從成本學角度分析, 十元一注六合彩的獎金為八百萬, 原本是五百萬, 換句話說, 原本五元一注六合彩可獲五百萬獎金, 現在則只有四百萬, 即是說注金加了一倍, 可是彩金只加上六十個巴仙((8000000-5000000)/5000000x100%), 在投注者的角度論, 投注成本多了, 可是得到的回報卻少了, 顯然馬會想透過增加投注成本, 減少派彩去增加收入.
可是馬會決策捉錯用神, 根本掌握不到收入減少的主因, 又不思進取, 不去尋找其他方法解決, 其保守思想, 可見一斑. 要知道馬會不是沒有競爭, 更十分激烈. 在香港雖是壟斷, 但放眼整個東南亞去看, 卻只是亞洲其中之一間博彩公司. 眼見近幾年, 澳門多間賭場開業, 新加坡也開了賭場. 他們引進了多元化種類的賭博遊戲, 更有表演廳及展覽廳, 適合不同喜好人士, 消閒酒店於一身, 反觀馬會, 幾十年還只是單調的投注, 真的相形見拙.
其次, 除了合法競爭外, 還有非法的競爭. 非法外圍投注在境內及境外異常猖獗, 而且數額巨大, 馬會應該吸引非法投注外圍的人, 轉投馬會這個合法投注機構去增加收入. 馬會應該引入外圍開創的六合彩投注方法, 好似單雙數, 顏色波, 或大小等. 可是馬會守舊地拒絕引入多元化玩法, 讓利錢流到別人處.
再者, 賭博永是莊家賺錢的, 可是馬會卻吝嗇派彩, 令吸引力因而下降. 好似足球博彩為例, 賠率總是比澳門博彩公司的賠率低, 而且玩法單調, 就用總入球為例, 澳門以區間開盤, 亦即是如你買了某場總入球有一至三球這區間, 當賽果是這一區間的話, 已經中獎了; 反觀馬會, 卻要投注者切切實實買三球, 其賽果真的是三球才中獎. 這讓人覺得中獎機會低, 難以下注. 又以賽馬為例, 有以當日贏得最多三甲的騎師王玩法, 可是當那天出現兩位同分的騎師, 均分的彩金竟然會蝕本, 誰會投會蝕本的注呢?
1975年9月當時港英政府為了杜絕字花, 引入多重彩, 亦即是六合彩前身. 1976年更名六合彩, 經過多年的變化, 好似把攪珠號碼不斷擴闊, 由36個號碼到現在的49個, 不設上限派彩(2002年實行), 其受歡迎程度從未減退, 這是因為每注金額還是便宜, 即使由過往2元去到4元(1991年), 又由4元增加到5元(1995年), 其成本也是可接受的. 現在竟然要增加一倍投注金額去投注, 但中獎機會少了一半的遊戲(以電腦獎券計算, 金額依然是20元, 可是只有兩組號碼), 誰會願意呢? 從消費者行為角度看, 一件買個位數的貨品, 現在賣兩位數, 這個關口令消費者心理上覺得不值, 因此購買數量下降很正常. 所以, 為什麼大型超市總是把價格定在9.9元的貼近兩位數價格, 這是令消費者心理抗拒性低的市場策略. 從這次漲價事件看來, 馬會好像不明所以呢.
讓我以投注者身分說句話: 要吸引一個人賭, 就要矇騙他能輕易取勝, 能一本萬利. 讓他覺得成本少, 可是回報大, 而風險又少, 才會甘心下注. 馬會應該維持5元的投注, 而中獎金額或可不變或提高到現在八百萬水平, 又或開多些金多寶彩池. 再加入多些變化的玩法才是正確之道.
如是因顧慮別人用因多元化玩法而助長賭風的理由而放棄是愚蠢的. 那些批評者, 根本是掩耳盜鈴. 六合彩不是賭博嗎? 六合彩根本就是賭博. 這和進入某賭場玩角子機毫無分別. 二, 有誰投注六合彩是為了做慈善呢? 要做慈善根本不用拐彎子, 直接捐去就可以. 任誰投注六合彩都是為了那些獎金, 為了一朝富有. 說做善事只是填補自己中空寶失落的鎮定劑而已. 三, 有幾多個香港人沒有接觸過六合彩? 有幾多個香港人沒有投注過六合彩呢? 我敢說所有香港人都有直接或間接投注過. 不要再畏首畏尾而不增加六合彩玩法. 這不是助長歪風不歪風的問題, 賭博成癮, 都是心術不正之徒妄想的後果, 這是個人的問題,與人無尤. 不要本未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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